闺蜜齐穿八零,去父留子带球跑

闺蜜齐穿八零,去父留子带球跑 第94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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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老二,娘可是为你们好啊!”
    “娘,我们既已成家,就有自己的媳妇管家。不用娘操这份心。”
    “可你们是怎么管的?都管到外头借债去了!”
    “那是我们的事。”
    穆景云坚定的语气和目光彻底碎了穆老太的发财梦。
    穆老太气得干瞪眼。
    李兰怕婆婆要当她的家,赶紧溜回房里。
    沈明珠看着他们,只觉得可笑又可气。
    可笑二哥三哥糊涂到媳妇的钱搁家里,自己跑去借外债。
    更气他们没个主见,竟让那两个女人拿捏得死死的。
    从前他们,可不是这样的啊!
    到底是什么,改变了他们?
    “走了,吃喜酒去了。”余淼淼喊。
    “好!”
    穆景云把自行车推出门,放上软垫:“媳妇,你来坐。”
    余淼淼跳上去,拢拢裙子单边坐。
    然后,穆景云就骑着自行车走了……
    走了!
    被撂下的沈明珠都呆住了:“二哥,二哥……”
    穆景云跟没听到似的,脚下蹬得飞快,转瞬就拐弯没影了。
    沈明珠:………
    穆老太都替她尴尬!
    “明珠,你会骑自行车的吧?借队长的车去吃酒,来得及。”
    “我不是岔河村的人,队长怎么会借我?”沈明珠为难。
    而且,要是让人知道她是被穆景云抛下,多丢脸啊!
    “大娘去借,你等着。一定给你借到车!”
    穆老太跛着脚也要去借车,李兰躲在屋里,眼角抽了又抽。
    不得不承认,她这个婆婆是真疼沈明珠,稀罕得跟眼珠子似的,任何一个女儿和媳妇都比不上。
    幸好当初老二没娶到沈明珠,不然家里哪还有她这个长嫂的地位?
    眼看都十点半了,从岔河村走到下新村还得一个小时,再不出发就晚了。
    沈明珠焦急地等待着,希望穆老太能借到车。
    结果等了十多分钟,穆老太空手回来了:“明珠啊,队长的车被人借走了……”
    “没关系,我走过去来得及。”
    沈明珠温柔的笑笑,出了岔河村就开始拔腿跑,心里不停的埋怨穆老太耽误她的时间。
    穆景州下工时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在田梗上狂奔,诧异的看了又看。
    确定那人就是沈明珠后,他惊奇不已。
    印象中,沈明珠温柔端庄,比乡下所有的姑娘都有文化有礼貌,像说书人嘴里的大家闺秀。
    今天怎么跑得那么野?
    回家后,他讲给苏糖听:“我今天好像看到沈明珠,在田梗上狂奔……”
    “哈哈哈,笑死我了……”苏糖捂着肚子大笑,“娘,要不是你耽误人家的时间,都不至于用跑的。”
    穆老太:………
    第100章 明珠使坏,新裙子被弄脏
    沈明珠好不容易跑到下新村时,穆景云和余淼淼正在接受众人的羡慕。
    “这车真不错,凤凰牌呢!真行,才娶了媳妇又买新车。”
    “十里八乡也就你这独一份了吧?唉,同人不同命,都是双手双脚,怎么咱连肉都吃不上,人家还买车了?”
    “瞧他媳妇身上的新衣服,也不便宜。”
    “啧,穆景云的媳妇真漂亮,比过年来村里唱戏的角还漂亮!”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穆景云被夸得飘飘然。
    有车,有漂亮媳妇,人生最得意也莫过于此了。
    过两年,两生个大胖小子。哎呀呀,他好满足!
    “媳妇,媳妇。”穆景云用力握住余淼淼的手,含情脉脉的唤。
    余淼淼不自在的轻咳:“这么多人看着,你收敛些儿。”
    “我喜欢你,不需要收敛。”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他疯他有理。
    反正她说不过他。
    沈明珠看着他们眉来眼去,心痛如刀绞。
    才短短两个月,二哥的身心都被余淼淼收走了。那她回岔河村还有什么意义?
    不,有意义的!
    沈明珠眸光猛沉,盯着余淼淼那张和自己极其相似的脸,绣拳紧握。
    “明珠,你来了。”就在这时,新娘子喊。
    众人才发现沈明珠的存在,包括穆景云。
    不过他只是习惯性的回头看了一眼,便收回目光继续看着自己的漂亮媳妇。
    漂亮只是基础,他媳妇身上有种特别美的气质,把他迷得不要不要的。
    将来他们的孩子若遗传了她,一定也很漂亮!
    “穆二哥,你和明珠是一起来的吗?”花珍珍笑着问。
    余淼淼不屑的撇撇嘴,心想:你瞎吗?沈明珠和穆景云那么大的距离,哪像一起来的?
    瞧沈明珠进门一会儿了还在轻喘,路上没少跑呢!
    “不是。”穆景云大声说,“我和我媳妇一起来的。”
    花珍珍诧异,怎么会这样?
    “珍珍,恭喜你结婚。”沈明珠大大方方的走到花珍珍身边,有意无意的展示自己的容颜衣着。
    确实出挑。
    今日除了最风光的新娘子,沈明珠就是这里最风光的第三个女人。
    第二个,是余淼淼。
    白底绿花的裙子把的身段优势都勾了出来。她身上还有种骨子里透出来的清冷,太有味道了。
    有她做对比,化了薄妆的沈明珠像个青涩的学生。
    男人们的肾上腺更喜欢余淼淼那一类……
    “明珠,谢谢你来参加我的婚礼。我给你介绍我丈夫:刘建兵。”花珍珍说。
    刘建兵皮肤黝黑,气质有点儿寒碜。
    也可能是长得太着急,看起来像三十岁。而且,他都有抬头纹了!
    花珍珍虽然姿色一般,但站在刘建兵身边,还有给人一种鲜花插在牛粪上的即视感。
    “沈小姐,你好。我们以前见过的,你还记得我吗?”刘建兵问。
    沈明珠没印象,婉转的颔首:“有些印象的。”
    “珍珍时常提起你,说你很漂亮。”刘建兵笑。胸前的大红花也跟着抖动。
    身为新郎倌夸别的女孩漂亮,挺唐突的。
    也许别人不觉得,但余淼淼听得很不舒服。
    “刘哥,你叫我明珠就行。”
    “好的,明珠。”
    余淼淼心里更别扭了。
    “欢迎大家来参加我和珍珍的婚礼,马上就开席了,大家请坐。”刘建兵大声说。
    院子里人流涌动,热闹非凡。穆景云拉着余淼淼找了个靠墙的坐:这样身后就不会来回走,上菜的在正前方,也不担心菜汤会溅着媳妇。
    “珍珍,需要我帮什么你尽管说。”沈明珠脆生生的道。
    “好啊,你帮我上喜糖。”
    “成!”
    沈明珠像只花蝴蝶,在席间穿梭,出尽风头。
    在穆家被打击的自尊心,终于又圆了回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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